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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   点击量: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开展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在岗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的各项测评中,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通过向学生推销书刊等商品获取利益;

7.对学生实施虐待、猥亵、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

四、考核安排

(一)组织机构

各单位成立师德考核小组,组织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参评人员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我评价,提交所在学院。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表提交任教学院考评。

2.综合评议。各单位审核教师个人自评表,组织开展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结果提交师德考核小组进行单位考评工作。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由评定者写明详细事实,否则按无效处理。

3.审定等次。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审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评价表中所有考评项目均为合格的,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有一项及以上为不合格的,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4.结果反馈。师德考核小组向评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5.结果公示。将师德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被考核人对最终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单位师德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师德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教师对复核后做出的综合评定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教师本人不申诉或逾期申诉的按照学院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6.评定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二级党组织评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

7.存入档案。各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师德考核结果及考核表报校教师工作部,考核表存入档案。

(三)填表注意事项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一式2份(档案留存1份,所在单位留存1份),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水左侧粘贴成册。

2.考核表“本人签字确认”一栏,本人签名及落款时间不能早于单位盖章时间。

3.电子版表格可登录教师工作部网站或查看OA通知下载。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师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评定的前提条件。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该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由党组织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对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的;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的;对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的;对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均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凡因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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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科:

0591-85169817

教师发展科:

0591-85229631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0591-85169817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邮箱:jsgzb@f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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