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师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1〕11号)要求,现就做好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测试仅限于2021年度秋季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且其它考核(岗前培训考试、普通话等级测试)均已合格的老师参加。
二、免试条件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其申请任教的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者,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附件1)。
四、测试形式
以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查阅。
五、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四份,每份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四份,多媒体课件。
4.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需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健康码(现场出示)。
六、测试时间
2021年9月22日开始,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安排)。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若遇疫情则测试延期,延期后的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测试地点
福州,具体地点待定。
八、报名要求
请申请测试的人员填写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其中,填写的测试学科应当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一致(可参考附件6),参加测试前携带测试表(附件1)到教师工作部(处)盖章确认。各单位汇总后请于9月10日前将人员汇总表发送至fjpnujgb@126.com,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5229631。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3.课程教学大纲(样表)
4.教案(样表)
5.防控疫情期间健康信息情况表(样表)
6.高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教师工作部(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