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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师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9号)要求,现就做好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测试只接受参加过福建省高师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的学员老师报名。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测试方式

采取线下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专家进行现场点评。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时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每份均须加盖教师工作部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1本为教材原件,另外3本可简单复印教材封面及试讲章节)各一式4份,以及配套的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中旬开始,各高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位置图见附5)。

七、报名要求

请测试人员在9月25日前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sgzb@fpnu.edu.cn。其中,填写的测试学科应当与拟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一致(详见附件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1)到林联兴科技楼509室盖章确认。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5169817。

八、重要提醒

从2022年秋季起,福建省高师培训中心已正式发布实施一年春秋两季测试的新规(简称“一年两测”),故请学员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至少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前半年通过测试考试。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4.教案(格式)

          5.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位置图

          6.高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21日

咨询电话

师德建设科:

0591-85169817

教师发展科:

0591-85229631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0591-85169817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邮箱:jsgzb@f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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